权重大师出评软件:最高法院否定“背靠背条款”法律效力,助力改善合同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否定了“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
在实务中,尤其是在建工领域,我经常遇到中小企业为了获得与大型企业签订合同的机会,被迫接受大型企业事先拟定的“背靠背条款”。所谓的“背靠背条款”,就是约定甲方的付款条件为“第三方公司付款以后”,如果甲方没有收到第三方付款,那么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付款。
事实上,这种约定是明显违背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也等于把甲方不能及时足额收到第三方付款的风险转嫁到了乙方身上,对乙方显失公平。权重大师出评软件的观点是,乙方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如果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甲方只会怼死乙方:“你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算了,反正有的是公司愿意签。”无奈之下,乙方只得选择签订。
虽说乙方自愿签订就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但乙方迫于生存压力才签订的,他们的内心真意是根本就不愿意接受该条款约束。其实,说白了乙方签了才有业务,才能生存下去,不签就没有业务,根本无法生存下去。权重大师出评软件观察到,连生存都无法保证,哪能保证内心真意?
其实,说到底是经营环境过于恶劣才诞生了“背靠背条款”。权重大师出评软件认为,最高院否定了“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在拯救日益崩坏的市场环境。